从天津纺织看困境中的中国纺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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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六十年代精简退职的政策是国家政策,受益的是整个国家,原企业按说也是受益方,但经过这么多年的变化,原企业对承担旧帐有意见,有怨言,当时退职多的企业负担就多,尤其是从2005年调整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后,这些企业更不愿意承担这一责任,总是找出各种理由不付或少付给退职生活补助费。而这些退职人员因为分散在各地,年龄又大,经常出门到原单位去摧要又很不方便,这就更助长了企业的拖欠行为,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影响退职人员的生活,也影响到他们的情绪,更影响了国家政策的公信力。
鉴于此,建议参照退休模式将退职人员的生活补助也实行社会统筹,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期安标准向退职职工个人发放退职生活补助费。
鉴于此,建议参照退休模式将退职人员的生活补助也实行社会统筹,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期安标准向退职职工个人发放退职生活补助费。
2007/8/19 15:11:07
2楼
六十年代精简退职的职工目前都已经超过70岁,几乎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在农村的如果没有生活补贴就完全靠子女扶养,如果子女生活困难的,这些老人的生活更加艰难,因此国家政策规定应该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能够按时发放对他们就很重要。
但在实际中,由于这部分生活困难补助是由原所在企业负责发放,如果企业经营困难就可能出现不及时发放、少发放、甚至不发放的问题,这就使相当一部分的退职职工享受不到国家出台的好政策。
以我父亲的情况为例:我父亲1962年从天津市针织一厂(现为天津市纺织局所属的天津天纺公司天津市针织运动衣厂)退职,他的退职生活补贴现只发到了2000年6月,此后的一直拖欠,多次摧要或是以单位没钱推托,或是说企业正在改制,改完制就能够解决了,但从2004年该企业就说改制,一直改到现在仍然说还在改制。据了解,这个厂其他退职职工的生活补贴也没有发放,天津市及别的地区的企业也有类似拖欠问题。
好的政策只有真正落实了才是好政策,否则就很难取信于民,虽然是企业不作为,但百姓却会怨政府,企业可以找出不同的理由不承担政策责任,但政策是政府制订的,政府有落实的责任和义务。
再说,六十年代精简退职的政策是国家政策,受益的是整个国家,原企业按说也是受益方,但经过这么多年的变化,原企业对承担旧帐有意见,有怨言,当时退职多的企业负担就多,尤其是从2005年调整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后,这些企业更不愿意承担这一责任,总是找出各种理由不付或少付给退职生活补助费。而这些退职人员因为分散在各地,年龄又大,经常出门到原单位去摧要又很不方便,这就更助长了企业的拖欠行为,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影响退职人员的生活,也影响到他们的情绪,更影响了国家政策的公信力。
鉴于此,建议参照退休模式将退职人员的生活补助也实行社会统筹,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期安标准向退职职工个人发放退职生活补助费。
但在实际中,由于这部分生活困难补助是由原所在企业负责发放,如果企业经营困难就可能出现不及时发放、少发放、甚至不发放的问题,这就使相当一部分的退职职工享受不到国家出台的好政策。
以我父亲的情况为例:我父亲1962年从天津市针织一厂(现为天津市纺织局所属的天津天纺公司天津市针织运动衣厂)退职,他的退职生活补贴现只发到了2000年6月,此后的一直拖欠,多次摧要或是以单位没钱推托,或是说企业正在改制,改完制就能够解决了,但从2004年该企业就说改制,一直改到现在仍然说还在改制。据了解,这个厂其他退职职工的生活补贴也没有发放,天津市及别的地区的企业也有类似拖欠问题。
好的政策只有真正落实了才是好政策,否则就很难取信于民,虽然是企业不作为,但百姓却会怨政府,企业可以找出不同的理由不承担政策责任,但政策是政府制订的,政府有落实的责任和义务。
再说,六十年代精简退职的政策是国家政策,受益的是整个国家,原企业按说也是受益方,但经过这么多年的变化,原企业对承担旧帐有意见,有怨言,当时退职多的企业负担就多,尤其是从2005年调整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后,这些企业更不愿意承担这一责任,总是找出各种理由不付或少付给退职生活补助费。而这些退职人员因为分散在各地,年龄又大,经常出门到原单位去摧要又很不方便,这就更助长了企业的拖欠行为,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影响退职人员的生活,也影响到他们的情绪,更影响了国家政策的公信力。
鉴于此,建议参照退休模式将退职人员的生活补助也实行社会统筹,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期安标准向退职职工个人发放退职生活补助费。
2007/8/19 23:24:58